黨委工作部(紀委辦公室、審計辦公室、監事會辦公室)
黨建部分
1.貫徹執行落實上級黨組織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負責分院黨委的決議、決定實施;分院黨的有關制度制定、實施和檢查落實;
2.分院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的宣傳工作,開展黨風廉政建設;
3.組織開展職工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做好信訪、維護穩定工作;
4.發展黨員和黨員的教育、培訓、管理以及黨內表彰工作;
5.工會、群團組織建設及日常管理;
6.統戰與意識形態工作;
7.分院黨委中心組學習組織工作,分院及所屬企業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有關工作;
8.分院企業文化建設;
9.分院新聞宣傳工作;
10.負責公司黨建工作年度考核評價的組織實施;
11.負責公司黨建述職評議工作的組織實施;
12.負責對基層黨建工作的指導和督促;
13.負責維護、更新及督促下屬單位更新公司黨建信息平臺相關工作;
14.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會部分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
2.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3.開展群眾性宣傳、教育活動,組織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4.發揮工會會員作用,推進人文關愛工作,關心職工生活,辦好集體福利事業;
5.分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紀檢部分
1.組織落實分院黨委、紀委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各項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監督檢查黨風廉政責任制的落實情況,監督檢查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的情況;
2.貫徹落實公司黨委、紀委工作部署要求,組織實施公司紀委年度工作計劃,監督檢查公司各級黨組織、黨員和下屬單位領導班子、監察對象遵守和執行黨章黨規、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業、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方面的執行情況;
3.負責分院紀律檢查工作規章制度的制定、實施與檢查;
4.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宣傳、教育工作;
5.負責受理對院屬單位領導干部、黨員及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以及相關人員申訴,按照紀檢工作程序,處理和解決信訪舉報問題;
6.負責查辦管理范圍內的違法違紀案件,指導和督辦院屬單位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7.協助上級紀委和司法機關進行案件調查;
8.配合中國農機院紀檢機構對分院的監督檢查工作;
9.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審計部分
1.本企業及所屬企業的專項審計及院聘任的各級高管人員、單位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限于任期審計、離任審計),并監督被審計單位及部門的落實整改;
2.分院及所屬單位經濟管理、效益情況及重大事項的專項審計與監督;
3.分院及所屬企業“三重一大”等重大決策事項、工程項目、大宗物資采購招投標的審計監察工作;
4.組織編制分院年度審計工作計劃、提交各項審計事項,報分管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并負責對分管領導匯報實施進度及結果;
5.審計分院及所屬企業經營活動中與財務報告、信息披露所涉及全部業務環節,包括但不限于銷售及收款、采購及付款、存貨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資金管理、投融資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管理與披露;
6.審查和評價本企業及所屬企業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健全性,并提出審計建議;
7.督辦分院及所屬企業經上級領導批準的審計結論及處理意見的執行情況;
8.組織制定、修改更新分院審計規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審計工作流程,并監督相關制度實施;
9.組織開展定期、不定期常規審計、專項審計工作;
10.負責公司監事會日常工作;
11.負責監事會會議等相關會議的組織籌備及管理;
12.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